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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被罚

时间: 2024-05-30 04:05:16 |   作者: bob手机综合app官网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披露,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因特种机电设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增市监处罚〔2023〕542号显示,2023年4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内使用的电梯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该院内2台电梯的维保单位,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电梯来维护保养后维保记录未经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签字确认。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涉嫌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现查明,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293号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内2台电梯的维保单位,双方签署《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项目KONE新设备免费维保合同》约定注册代码为******************85的电梯免费保养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2024年4月28日,注册代码为******************87的电梯免费保养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2024年5月8日。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电梯开展了维护保养工作,但维保记录《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均未经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构成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因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涉案电梯使用单位约定的是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保养服务,故无违法所得。

  2023年8月11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送达了《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依据《广东省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7月份时,还曾因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被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天眼查企业关系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公司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据了解,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投资的金额5003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最重要的包含:生产、销售、设计各类电梯、电扶梯、自动走道、自动门、停车系统和零部件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开发、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优化;从事与本公司生产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电梯检验测试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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