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10 11:48:17 | 作者: bob手机综合app官网版
(ZCC)沈阳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生化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冷藏库(2-8℃)占地20m2、冷冻库(-20℃)占地40m2,外围排水沟及40cm高防水墙墙面及棚顶平整、无多余管路、孔洞、线头建设完成后,棚顶、墙体板缝均需进行密封(证明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书)
★地基需要新建设,承载力应不小于5kN/m2(证明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书)
★使用不低于100mm厚度的保温板,不低于0.4mm厚度板(证明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书)
风机设置化霜排水,需向室外排放,孔洞密封,排水管内设置伴热带,伴热带开关设置在PLC控制箱内
★冷库系统室外压缩机为一用一备,均可独立平稳运行,实现库内温度.如一套设备运行异常,即产生故障报警,另一备用压缩机可自动切换启动;(证明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书)
PLC系统配置三级用户管理权限,最高级用户可对其他用户进行设置、删除、密码修改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把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
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货物性能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本合同的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
2、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使用单位初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采购人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5.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由成交供应商经办人签字和加盖成交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与《履约验收书》共同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时,必须要提供已办理海关免税手续的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证明(如有)。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5.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历天内或在成交供应商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历天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将本合同部分转包或分包;或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5.1.1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1.2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5.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破坏程度以及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
5.1.4成交供应商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采购人所退货物的全部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采购人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5.1.5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联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5.3.1成交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采购人交货时,则每逾期1日历天,成交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交货的责任。
5.3.2如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在本条所述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扣收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
(1) 质保期内,如设备运行异常,成交供应商需24小时内到厂,给予修复(节假日亦同)
(2) 工程完工后,PLC最高级用户权限需交与使用方,PLC控制逻辑也需交给使用方,如有密码,需一并交付
闭盖检查系统:系统自动检验测试腔盖锁紧情况,如腔盖未锁紧,灭菌器无法启动工作
安全装置:压力联锁装置、超温保护系统、干烧保护系统、过压保护、安全阀、过流、短路保护、闭盖检查系统、漏电保护设施、防烫安全保护、自动故障检验测试系统
具有事件记录功能,产品能够记录开门事件、密码修改、设置修改、账户登录等信息,且所有记录信息能够下载到电脑上,实现数据分析存档;
可冻干样品,DNA,菌株,保持样品生物活性。主机和真空泵防腐蚀改造,适用于含HCl,TFA和DMSO等腐蚀性溶剂的样品。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把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
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货物性能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本合同的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
2、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使用单位初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采购人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5.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由成交供应商经办人签字和加盖成交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与《履约验收书》共同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时,必须要提供已办理海关免税手续的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证明(如有)。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5.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历天内或在成交供应商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历天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将本合同部分转包或分包;或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5.1.1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1.2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5.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破坏程度以及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
5.1.4成交供应商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采购人所退货物的全部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采购人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5.1.5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联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5.3.1成交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采购人交货时,则每逾期1日历天,成交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交货的责任。
5.3.2如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在本条所述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扣收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
(1)高压灭菌器如需安装的,在安装之前应由成交供应商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到所在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装告知手续。
(2)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以及特定种类设备年检等工作。
(3)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开展有关人员培训,并协助办理《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
(上述要求,需要费用的供应商可将费用加到设备总价里,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会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逐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觉得自身的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2、本项目各包组可兼投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