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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时间: 2025-01-25 06:34:48 |   作者: 企业动态

 

  为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操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操作细则(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二、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取(一)选取原则”第一款内容修改为:“凡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按照我区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部门、业主单位均可以在我区中介超市中选取。法律和法规或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将“二、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取(二)选取方式”内容修改为:“中介服务机构选取的方式分为公开对外招标、竞价、自主委托等。除法律和法规或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外,中介服务费用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费用,由项目业主自主决定选取方式。

  将原文“2.随机抽取……3.竞价……4.直接委托……”的全部内容整合修改为:

  “2.竞价。通过区中介超市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的,由委托人(项目业主或审批部门)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统一平台系统提交申请(投标邀请书),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1个工作日)。委托人将中介服务《投标邀请书》(范本可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下载)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统一平台,《投标邀请书》内容有委托事项招标条件(含资质类别要求)、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人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中标人确定方式、联系方式、投标报价解密时间(解密时间应在报名确认时间以后)等信息。系统平台自动将《投标邀请书》信息推送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有关人员确认,经确认后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投标邀请书》发布的同时,系统平台自动将《投标邀请书》信息同步发送给中介超市中符合服务类型的资质要求的相应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二步:中介机构报名确认(3个工作日)。《投标邀请书》发布后,相关中介机构即可自愿报名。已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只要符合服务类型和资质(格)要求,均可申请报名,同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平台投标报价栏内填写招标报价并采用CA加密(报名确认函、投标人承诺书及报价书范本均可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下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负责登记。

  第三步:中介机构选取(1个工作日)。委托人、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共同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竞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参选的中介服务机构可派人持授权委托书、确认函及投标邀请书原件到现场。竞选时,从项目报名确认的中介机构中,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当场填写《见证确认书》,《见证确认书》由委托人代表、中介超市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到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共同签字。如遇价格相同情形,由项目业主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步: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选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委托人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五步: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中标的中介机构凭中标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并由委托人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中介超市系统平台备案。

  3.直接委托。通过区中介超市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的,委托人(项目招标人)需登入“中介超市”系统平台,从中介超市相应事项类别的中介机构中选取,同时上传“三重一大”决策文件及选取结果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中介超市),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将“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一)入驻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先挂牌入驻……中介服务机构申请退出后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的内容修改为: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一)入驻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先挂牌入驻“网上超市”,待“实体超市”统一设立后,再根据自身的需求分类引导进驻“实体超市”大厅。同一中介服务事项的入驻“网上超市”的中介机构数量原则上应达到5家以上,方可组织运行(即选取)。

  删除已远超该条款设定的有效期的“四、另外的事项(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的全部内容。

  本次修订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操作细则(2024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操作细则》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要求,规范选取中介机构的具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及时向我局反馈,以便加强完善和优化实验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一)入驻原则。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对全国合乎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实时入驻。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中介超市相关管理规定依法开展从业活动,自主参与竞争。

  (二)入驻范围。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的实施建议》所称的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为委托人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含代理类、工程类、评估类、检测类、测绘等其他服务类),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独立审计、评估、评价、鉴定、测绘勘察、设计、监理、图审、招标代理、预算、决算、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共5大类53项。

  (三)入驻方式。中介服务机构的入驻方式分两种:登记入驻、招标入驻。除中介机构服务性质特殊或委托人工作需要原因采取招标入驻外,入驻方式一律采取登记备案入驻方式。

  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

  (1)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区中介服务超市登记表(原件扫描件)(范本从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下载)

  (2)营业执照“属社会组织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4)法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范本从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下载)

  1.招标入驻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后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提供经招标选择的中介机构入驻名单,并通知各中介机构在系统平台上登记信息后直接入驻。

  第一步:实名注册。中介服务机构在入驻前需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

  进行免费实名注册。中介服务机构成功注册后,即可登录中介超市网络站点进行实名登记。

  第二步:入驻登记申请。中介服务机构访问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点击“中介超市”栏目,进入交易主体网上办事系统页面后点击右下角“新用户注册”按钮,成功登录中介超市,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填写公司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保证填报信息和有关扫描件的一致性,提交网上入驻登记申请。

  第三步:入驻登记(1个工作日)。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成功提交入驻登记申请后,若提交材料齐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将系统中所上传的扫描件复印件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核。

  第四步:备案(3个工作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若备案超时或无异议,按送达即生效的原则,系统自动默认通过。备案通过后,中介服务机构的入驻信息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选取原则。凡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按照我区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部门、业主单位均可以在我区中介超市中选取。法律和法规或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行政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活动中,对依法设立的各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当同等对待。

  (二)选取方式。中介服务机构选取的方式分为公开对外招标、竞价、自主委托等。除法律和法规或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外,中介服务费用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当通过公开对外招标方式;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费用,由项目业主自主决定选取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工作流程按照工程类服务招标或服务类采购的规程执行。

  2.竞价。通过区中介超市采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的,由委托人(项目业主或审批部门)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统一平台系统提交申请(投标邀请书),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1个工作日)。委托人将中介服务《投标邀请书》(范本可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下载)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统一平台,《投标邀请书》内容有委托事项招标条件(含资质类别要求)、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人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中标人确定方式、联系方式、投标报价解密时间(解密时间应在报名确认时间以后)等信息。系统平台自动将《投标邀请书》信息推送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有关人员确认,经确认后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投标邀请书》发布的同时,系统平台自动将《投标邀请书》信息同步发送给中介超市中符合服务类型的资质要求的相应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二步:中介机构报名确认(3个工作日)。《投标邀请书》发布后,相关中介机构即可自愿报名。已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只要符合服务类型和资质(格)要求,均可申请报名,同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平台投标报价栏内填写招标报价并采用CA加密(报名确认函、投标人承诺书及报价书范本均可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下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负责登记。

  第三步:中介机构选取(1个工作日)。委托人、行业主管部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共同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竞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参选的中介服务机构可派人持授权委托书、确认函及投标邀请书原件到现场。竞选时,从项目报名确认的中介机构中,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当场填写《见证确认书》,《见证确认书》由委托人代表、中介超市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到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共同签字。如遇价格相同情形,由项目业主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步: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选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委托人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五步: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中标的中介机构凭中标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并由委托人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中介超市系统平台备案。

  3.直接委托。通过区中介超市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的,委托人(项目招标人)需登入“中介超市”系统平台,从中介超市相应事项类别的中介机构中选取,同时上传“三重一大”决策文件及选取结果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中介超市),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入驻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先挂牌入驻“网上超市”,待“实体超市”统一设立后,再根据自身的需求分类引导进驻“实体超市”大厅。同一中介服务事项的入驻“网上超市”的中介机构数量原则上应达到5家以上,方可组织运行(即选取)。

  (二)选取管理。委托人在中介超市中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时,原则上不可以越级设置资质(资格)条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已中选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中介机构原则上不参与下一个同一服务事项的公开选取(采取竞价方式的除外)。采取直接委托的,若中介服务机构具备承接服务事项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不重复条件,且经中介服务机构承诺,在不影响服务期限和服务的品质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不允许超出3次。若遇同一服务事项中介机构库的供选取对象不足3家的,重新再启动第二轮统一选取。

  (三)服务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服务态度、服务的品质、服务效率全部纳入信用考评。委托人、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中介机构的日常服务结果采取积分制方式来进行评价;年终服务信用评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价结果上传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系统平台。(具体详见中介机构分类信用评估实施细则)

  (四)信用管理。中介服务机构被委托人(服务对象)投诉存在失信行为以外的不良行为导致服务结果质量较差,达不到审批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承接业务半年;累计三次的,原则上在我区不得从业且提交区纪工委函询。

  中介服务机构出现一次一般失信行为的,责令整改并暂停其承接业务一年;出现两次的原则上在我区不得从业且提交区纪工委函询。

  中介服务机构出现一次严重失信行为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原则上在我区不得从业且提交区纪工委函询。

  中介服务机构凡因信用评估被确定为D级的一律原则上在我区不得从业且提交区纪工委函询。

  (五)监督。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的全过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目录清单的职责分工实施监督。

  (一)采购代理机构选取。计划将省财政厅征集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含企业信息)平移至中介超市。在未平移前,业主单位可直接从省财政厅开发的“政府采购3.0系统中选取”亦可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平移后,业主单位直接从中介超市中选取。

  (二)采取公开对外招标方式入驻的中介机构库选取。为提高效率,可不按选取程序,业主单位或审批部门持相关材料在经公开对外招标入驻方式入驻的中介机构中选取产生。如:使用财政资金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财政评审机构从区财政金融局公开招标产生的中介机构中选取,此外,从登记入驻的中介机构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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