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04 12:36:24 | 作者: 商业综合体
2023年,云南省大理州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保证民生为导向,聚集联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要点产品、要点范畴和要点职业,精准重拳出击,继续在全州范围内展开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实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发布第三批“铁拳”举动典型事例。
2023年4月28日,弥渡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坐落弥渡县苴力镇苴力村委会的弥渡跃香农资经营部进行现场查看。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从昆明购进仙鹤牌增效磷肥3吨。2022年10月20日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研究院对该批磷肥做监督抽检,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则,弥渡县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罚款。
2023年3月8日,云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云南省燃气计量检测所有限公司对弥渡县恒泰燃气有限公司出售的燃气衔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抽样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则,弥渡县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处以罚款。
2023年8月17日,云龙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当事人(云龙县诺邓镇沫焱五金建材城)出售侵略其注册商标(长城)专用权的产品。当日,云龙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坐落云龙县诺邓镇新云路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对。经核对涉案产品标识信息、查阅进货单据、问询当事人、投诉人判定等方法,查实当事人出售没有通过授权公司答应擅安闲相同的产品上运用“长城”等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则,云龙县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没收侵权产品及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罚款。
2023年4月3日,南涧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坐落南涧县宝华镇一家人饭馆监督查看。执法人员在该店包间内发现有顾客用餐后还有菜品根本未食用现象。经查,饭馆人员有诱导、误导顾客过量点餐状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糟蹋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则,南涧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糟蹋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正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9日,弥渡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弥渡卤味轩小吃店展开反食物糟蹋专项查看;经查,当事人未自动对消费的人进行避免食物糟蹋提示提示,未在夺目方位粘贴或许摆放反食物糟蹋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糟蹋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弥渡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糟蹋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正告的行政处罚。